“教育是生活的过程,而不是将来生活的预备。
学校必须呈现现在的生活,即对于儿童说来是真实而生气勃勃的生活。”
———约翰·杜威
学习是为了更好地生活,为了更好地应对现实中的种种挑战。所谓“生活”,并不仅是一个人的生活,而是不同群体所拥有的不同境遇以及不同人所创造的共同生活。当我们沉浸于周围真实的世界,观察、体验那些真实而有意义的生活,感知人与人、人与社会、人与自然的互动过程,学习才能成为了一个有机且自发的过程,心智才能够自由地涌动、激荡。项目式学习正是杜威这一教育信条在当下的回响和践行。
如何让学习真正地发生?如何让心智自由地流动?如何让学习者迸发出学习的天赋和潜能?这一系列触及教育本质的问题,其实有一个共同的答案————回到学习者本身,回到他们的认知状态与生活情境,在学习者和真实世界中构建起有意义的连接。 项目化学习的过程是一个在复杂情境中定义问题、转化问题、解决问题、创造意义的心智转换过程,法律学习的过程也是如此。“让学习法律少一些枯燥乏味的死记硬背,多一些生动活泼的身体力行”便是模法项目的初心。